低價游背后,是雙方都想薅羊毛

2024-09-25 14:46:37  來源:《法制與新聞》雜志

老年人奮斗了大半輩子,應該給自己選擇更值得紀念和有愉悅回憶的旅游體驗,而不是糟心的陷阱游

文/本刊見習記者 劉旭雨 本刊記者 周潔萌

“你花錢你是上帝,你不花錢你就是狗屁”“你們今天不買東西咱走不了”近日,天津一女導游斥責未購物的游客,并強制游客消費的網(wǎng)傳視頻引發(fā)熱議。

該事件曝光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迅速開展調查,并發(fā)布通報稱涉事導游鄧某為無證導游,已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擬頂格處3萬元罰款,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8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國內(nèi)旅游抽樣調查統(tǒng)計結果表示,今年上半年,國內(nèi)出游人次達到27.25億,同比增長14.3%。在旅游市場日益繁榮的今天,不合理低價游往往以超低價格吸引游客,背后卻隱藏著強制購物、增加自費項目等消費陷阱。老年群體由于信息獲取渠道有限、維權意識薄弱,往往更容易成為不合理低價游的受害者。

40元游桂林背后的陷阱

“這趟旅行7月13日發(fā)團,‘零自費’‘零必消(必須消費)’,報名費用39.9元/人,含往返船票、海口集合出發(fā)點接送(至)新海港碼頭。收客年齡35歲至75歲,年齡不在范圍內(nèi)300元/人?!?/p>

今年7月,海南??诘牧_先生聽到其母親打電話,說她要去參加一個四天三晚的桂林旅游團,費用只要大約40元。

羅先生覺得不對勁,并報警希望民警能夠勸退母親。

當民警詢問旅行社名字時,羅先生的母親稱名字和地址都不知道,群主“小太陽”沒有告訴她。但“小太陽”說了,東西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這次之所以能這么便宜是因為有“國家補貼”。

民警多次提醒其不要上當,羅先生母親卻反復表示沒有問題,還稱兒子“有點不正?!薄?/p>

羅先生不放心,第二天陪同母親一同前往乘車地點。

在大巴車附近,幾位老人告訴羅先生,她們也是在“小太陽”群里看到了40元四天三晚游廣西桂林的旅行項目,于是報名參加。

“小太陽”發(fā)布的廣告信息中,這趟“39.9元”的旅行行程包括參觀“斯羅納廚具生活體驗館”,參觀“絲綢”“企業(yè)贊助商”,參觀“海迪科技有限公司桂林海迪文化創(chuàng)意暨名優(yōu)產(chǎn)品展示推廣中心”和前往“美玉收藏館”。

隨后,羅先生把其母親“不聽勸”的視頻發(fā)布到網(wǎng)上后引起廣泛關注。

當天晚上,一名自稱桂林方面的工作人員聯(lián)系羅先生,詢問羅先生母親的情況,羅先生便將母親的聯(lián)系方式告訴了對方。

第二天上午,羅先生接到母親的視頻電話,稱旅行社要“勸退”她。

由于其母親不太會用智能手機,打完視頻電話后一直沒掛。過了一會兒,羅先生聽到,電話那頭有人在夸贊購買了飾品的游客。又過了一會兒,電話那頭的聲音介紹下個行程要去某某店,可以買到高檔鍋、乳膠枕頭。

最后,“旅行團”還是把其母親送到了車站。沒有參加后續(xù)的活動。

“便宜是因為‘國家補貼’是真的嗎”“我也在網(wǎng)上看見過類似這種的廣告”“請相關部門一定要好好調查啊”,網(wǎng)友紛紛表示,自己也曾遇到過類似的不合理低價游陷阱。

隨后,桂林市旅游市場綜合監(jiān)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海南省旅游文化市場行政執(zhí)法局迅速介入,對涉事旅行社及旅游團進行了全面調查。

7月18日,“陽光海南網(wǎng)”官方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消息稱,海南佰駿國際旅行社無證非法經(jīng)營,被查處并擬罰款,負責人及外聯(lián)人員均受處理。

“低價誘惑”“高價代價”,老年游客成主要目標

近年來,盡管相關部門多次表明對不合理低價游的零容忍態(tài)度,但這一現(xiàn)象始終難以清除。那么,問題癥結究竟在哪兒?其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利益鏈?

白先生是一位從業(yè)多年的導游,他向記者透露,不合理低價游通過以遠低于市場正常水平的價格吸引游客,尤其是那些對價格敏感且時間充裕的老年群體。這類不合理低價游產(chǎn)品,往往隱藏著一條精心構建的利益鏈,其中旅行社、導游與購物點商家緊密合作,通過購物回扣等方式實現(xiàn)利益共享。在這樣的模式下,旅行社看似“高成本”運營,實則是在利用游客的購物高消費來填補成本缺口。

在白先生看來,不合理低價游問題的癥結在于部分旅行社采取了更為隱蔽且看似“符合規(guī)定”的策略。旅行社事先明確告知中老年游客行程中將包含購物點或小眾景點,以此營造一種“雙方自愿”的假象,這種表面上的自主選擇,實際上是基于中老年游客對信息掌握得不充分和對價格的高度敏感性,巧妙地引導其進行超出預期的消費。

多位業(yè)內(nèi)人士表示,相比年輕人,老年游客的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相對薄弱。他們可能無法準確識別低價游背后的陷阱,或者即使意識到問題也缺乏維權意識和能力。這使得他們更容易成為不法商家的目標。

何謂低價游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文化與旅游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馬麗紅表示,原國家旅游局旅發(fā)【2015】218號《國家旅游局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中指出,所謂“不合理低價”,是指背離價值規(guī)律,低于經(jīng)營成本,以不實價格招攬游客,以不實宣傳誘導消費,以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

其中包括以下行為之一,可被認定為不合理低價:一是旅行社的旅游產(chǎn)品價格低于當?shù)芈糜尾块T或旅游行業(yè)協(xié)會公布的誠信旅游指導價30%以上的;二是組團社將業(yè)務委托給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的旅游團隊的;四是旅行社安排導游領隊為團隊旅游提供服務,要求導游領隊墊付或者向導游領隊收取費用的;五是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旅行社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的其他不合理低價行為。

因此,一個旅游團如果以遠低于市場正常價格的價格吸引游客,且在行程中安排了多個購物點或自費項目,且這些購物點或自費項目與旅行社之間存在不正當?shù)睦骊P系,那么就可以被認定為不合理低價游。

如何才能根除不合理低價游亂象?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廣東省律師協(xié)會會展與旅游法律事務委員會主任尹玉認為,要徹底根除不合理低價游問題,關鍵在于細化低價游的界定標準與處罰細則,清晰界定旅行社、導游、商家等參與方在不合理低價游中的法律責任。

市場監(jiān)管部門定期發(fā)起專項執(zhí)法行動,針對低價游中普遍存在的虛假宣傳、強制購物、隱性消費等不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以此抬高違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懾。

尹玉說,相關部門也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旅行社和導游建立信用檔案,將其參與不合理低價游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記錄在案。根據(jù)信用情況,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等規(guī)定,對于信用記錄不佳的旅行社和導游,將在業(yè)務許可審批、資質評定以及各類評優(yōu)評先活動中采取限制性措施。這一舉措旨在通過強化信用監(jiān)管,推動旅游行業(yè)的誠信經(jīng)營,從而根除不合理低價游現(xiàn)象,促進整個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切勿貪圖便宜落入低價圈套

當老年游客在遭遇不合理低價游和強制購物時,應該如何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馬麗紅說,旅游者應首先注意保留好相關證據(jù),遭遇違法行為的,可以選擇向旅行社維權。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nèi),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旅行社如果拒絕退款,游客可向旅游主管部門或者消費者協(xié)會進行舉報或者投訴;也可通過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多位業(yè)內(nèi)人士表示,不合理低價游不僅擾亂了正常的旅游市場秩序,還導致行業(yè)內(nèi)的惡性競爭。正規(guī)旅行社因為無法以如此低廉的價格提供高質量的旅游服務,長此以往將影響整個旅游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不合理低價游為了降低成本,還可能會在交通、住宿、餐飲等方面采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服務,這些隱患可能給游客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帶來嚴重威脅,增加旅游風險,一旦發(fā)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馬麗紅說,老年人群體出游不要貪圖便宜或者帶著“薅羊毛”心態(tài)報名參加不正規(guī)的旅行社組織的活動?!暗蛢r游”本質是一種心理博弈,但旅游者即便沒有配合消費,也會浪費寶貴時間與旅行社和導游拉鋸,影響出游心情。

老年人奮斗了大半輩子,應該給自己選擇更值得紀念和有愉悅回憶的旅游體驗,而不是糟心的陷阱游。


文章來源:《法制與新聞》雜志2024年9月上期

   編輯:周潔萌